如何解决非法滞留问题
非法滞留者是指没有持有任何在留资格或者是持有适当的在留资格但过了期限,以违反入管法的形式滞留在日本的人。
日本的入管法中规定,即使是非故意或者非恶意,只要违反了法律就会被视为非法滞留者。
也就是说,不能以“不知道”为理由妄想去逃脱非法滞留的处罚。
此篇文章记述了“如何应对非法滞留”的问题。
非法滞留与逾期滞留的区别
逾期滞留是指,虽然拥有合法的在留资格,但是过了在留期限的状态。
另一方面,非法滞留的定义中既包含着逾期滞留,也指违反了日本的法令并持续在日本逗留的状况。
成了非法滞留怎么办
解决非法滞留的方法有几种,但原则上,只能以离境的方式来解决。
非法滞留,正如其名,因为违反了日本的法令,所以日本方面并不会给非法滞留者提供任何庇护。
原则上来说,当事人接受警察或入国管理局的传唤,(也有被收容的可能性)并接受调查,最终会被责令出国。
必须注意的是非法滞留的事实会作为前科被记录下来,会对再次入境日本造成很大影响。
解决非法滞留问题的方法
原则上,非法滞留者必须要予以处罚并需离开日本。
但是,除了离开日本之外也有其他的政策。
① 离境命令制度
离境命令制度是当事人主动自首,承认非法滞留,并离开日本的一种离境制度。
只要主动自首,就能享受到1年后能够再次入境日本的“优惠政策”(通常情况下在5年内不得入境日本)。
但是,能够使用离境命令制度的非法滞留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恶劣程度较低,有立即从日本离境的意愿,本身属于逾期滞留行为等等。
② 强制离境处分和在留特别许可
如果是非法滞留者,原则上必须办理强制离境处分的手续,从日本离境。
但是,考虑到因为某些非法滞留者有特殊的情况或原因,也有可能得到在留特别许可。
在日本众所周知,在留特别许可也是由法务大臣的自由裁量作决定的,所以没有统一的“因为是某种情况所以可以获批在留特别许可”审核标准。
在留特别许可被批准往往是因为考虑到“当事人在日本的生活或家庭状况,人道主义关怀的必要性等”综合性的因素。
如果对今后的判断感到迷茫的话
在不注意的情况下在留期限过期了或者非有意而为之的情况下,建议向行政书士或律师咨询寻求帮助。
行政书士除了可以帮助申请人准备更新再留资格的申请材料,还可以帮忙向入境管理局提交“意见书”陈述在留期限过期的理由。
“意见书”是以一种书面的形式,让入国管理局明确申请人现在的状况、请求内容,为什么会陷入这样的事态等详细原因。
入管局官方也曾明确表示过,入管局局长会参考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的“意见书”进行审查,由此可见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的“意见书”的作用是非常大的。
当然,即使行政书士或律师提交了“意见书”,结果也不可能尽如人意。
在已经变为非法滞留的状况下想要得到在留许可,委托行政书士或律师哪怕只能提高一丝丝的可能性我们还是要争取的。请大家一定要考虑一下。
总括
如上所述,非法滞留者在原则上除了离开之外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但是,考虑到不得已的状况,有取得在留资格(更新)的可能性和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可能性。
因此,大前提是注意不要成为非法滞留者,建议从合法滞留时期就去找到自己信赖的行政书士或律师,以便可以随时咨询,出现问题也可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