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企业的签证一览表
给在留资格做一个大致划分的话,大致包括“允许从事工作的在留资格”、“基于身份/地位提供的在留资格”和“不允许从事工作的在留资格”三种。
本篇中,将主要介绍面向企业的“允许从事工作的在留资格”。
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的在留资格,是进行“经营或者管理新设业务”或者“经营或者管理既存业务”的时所需取得的一种在留资格。
如同字面意思,“经营・管理”指的就是经营管理企业时的在留资格。
因此,必须在申请时明确的表示出申请人是对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是必要且不可缺少的人物。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通常是由某些领域的专业人士所取得的在留资格。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在“允许从事工作的在留资格”之中也是被许可数最多的资格,也是企业雇佣外国人时较为普遍的在留资格。
从系统工程师到市场管理、翻译人员等,适用于各种行业的人群。
如上所述,在取得“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时,是需要确认学历以及过往工作经验的。
公司内部调动
“公司内部调动”的在留资格,顾名思义,是指针对在公司内部之间进行调动时的在留资格。
该在留资格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
① 从海外的总公司派遣到日本的分公司
② 从日本的总公司派遣到海外的分公司
③ 总公司在海外,子公司和孙公司在日本的情况下,从海外派遣人员到孙公司
“公司内部调动”的在留资格,根据企业形态的不同有时会较为复杂,比如需要当事人提供明确记载劳动期间和场所等一些细节方面的材料。
对于想要取得“公司内部调动”在留资格的当事人,推荐事先向行政书士或律师咨询。
文化活动
对于想要取得“文化活动”在留资格的当事人,需要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在日本的活动目的。
・无报酬的学术活动
・无报酬的艺术活动
・对于我国特有的文化或者技艺,从事专门性研究的活动
・对于我国特有的文化或者技艺,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学习的活动
其中,“学术活动”指的是外国大学教授的在日交流、研究活动等。
“我国特有的文化或者技艺”,指的是诸如日本料理或者柔道等,日本固有的文化或者技艺传承。
换言之,“文化活动”的在留资格指的就是进行对于日本文化可能产生影响的活动时所取得的在留资格。
如果要取得“文化活动”的在留资格,需要具备从事专项活动的资格,如果仅仅是“为了见识见识、学习学习”这种理由的话是无法通过在留申请的,敬请留意。
家族滞在
“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适用于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者子女。
持有“家族滞在”资格,原则上是不能工作的。(如果获得了资格外许可是可以打工的)
在申请“家族滞在”在留资格时,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抚养人)需要提供可以抚养家人的证明。
这些证明包含在日工作外国人的收入证明、就职企业信息、就职企业的经营状况等用于判断的材料。
如果被入境管理局判断为不具备抚养配偶者或子女的能力的场合,则“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不予通过的可能性很高,需要注意一下。
高度人才
“高度专业人士”的在留资格,是日本政府于2015年创设的相对较新的一种在留资格。
“高度专业人士”在留资格分为1号・2号两种,在取得1号资格后,也可以转成2号。
同时,要取得“高度专业人士”的在留资格的话,必须满足严格的学历条件、年薪条件等。
“高度专业人士”在留资格的认证采用计分制,可以自行确认是否符合高度专业人士的许可标准。
高度专业人士在取得日本永住的时候会有非常多的优待,如果分数够高的话,最短只要在日本滞留一年就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
换言之,申请者如果具备能够通过“高度专业人士”许可的高度专业技能,申请“高度专业人士”的在留资格是特别不错的选择。
总括
雇佣的外国人才在取得在留资格时,雇佣方(企业)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如果雇佣的外国人才没有持有正确的在留资格就从事公司业务的话,最坏的情况下,企业也有可能被控告触犯了“非法劳动助长罪”。
因此,在雇佣外国人的时候,推荐企业方务必事前咨询一下行政书士或律师,如有必要可通过签订顾问契约的方式来规避风险。